DLC发布第二版抽检政策草稿
2018年5月31日,DLC发布第二版抽检政策草稿,新政策主要对产品的选择和采购、产品的测试和评估、抽检失败的结果、撒网产品的重新挂网、安规的符合性验证等方面进行了更新。
产品的选择和采购
★ 除去原来政策中指定的6种易抽检对象,新政策增加了随机从QPL上选取产品进行检验。
★ 制造商在一年中如果有三次被抽检且所有结果合格的,将会有9个月的豁免期,期间不会再进行性能的抽检,但是安规一致性的检验仍然会进行。
★ DLC可以从任意渠道购买产品。
★ 抽检用的样品需和提供给客户的一致,不得使用之前申请时使用的测试样品,不得使用产品原型或工程样品。
★ 产品需在收到采购信息的8周内提供。预计需要8周以上的产品必须在接受抽检时就应当向DLC说明,并解释。
★ 产品测试所需的配件必须一同提供(如type A灯管的镇流器,option B的灯盘等),为免意外,最好配件与灯具一同寄送,不要分开寄送。
产品的测试和评估
◆ 技术表格2已被修改为仅包含光通量、功率和显指。
◆ DLC将自行选择一个需要在灯盘中进行测试的产品。
◆ 明确了tolerance和allowance的使用,如果原申请中已经使用过allowance,抽检也会先使用allowance,然后才是tolerance。
◆ 双模的产品(UL Type A and B)将使用镇流器测试。
◆ 产品符合ANSI的+/- 1bin的要求,才被视为符合Table 1。
抽检失败的结果
⊙由测试结果引起的不符合table 1、table 2的要求将分为首次不符合、第二次不符合和第三次不符合的情况;制造商拒绝抽检也将分为第一次拒绝、第二次拒绝的情况。
⊙非测试结果引起的抽检失败分为制造商错过截止日期、送错样品、及其他情况。
撒掉的产品重新挂网
☞ 由于拒绝申请导致撒网的重新挂网,需要至少在撒网之日起的6个月之后才能重新递交,并按正常递交流程及正常付费。
☞ 由于测试结果不符合导致撒网的重新挂网,需要重新测试及使用新的型号名来递交(除非上面测试结果不符合的条项中另有规定),并按正常流程递交及收费。(注:此处不包括那些符合table 1但不符合Table 2的情况,且在规定时间内按抽检测试数据更新的产品)。
☞ 不符合Table 1但符合table 2的要求导致的撒网的重新挂网:用新测试数据按正常流程递交。是否收费取决于是否要求评估新报告。可以使用原来的型号名。
安规符合性验证
● DLC将会单独选取部分产品进行安规的符合性验证。此验证在开始时或验证结果是符合的时候,并不会通知制造商,只会在出现不符合的结果时才会通知制造商。
● 验证方式为把产品的制造商名称、型号名、档案号(报告号等)发到对应的安规发证机构,以验证在QPL上的产品是否为安规认证覆盖的产品。
● 当出现不符合的结果时,同一家族的所有产品将会从QPL上撒下。如果一个家族内用到多份安规证书,那么DLC会仔细分辨,以保证符合要求的产品不被错误地移除。安规机构将会共享此不符合的结果。DLC会员将会得到一份因不符合而被移除的产品清单。